單位地址:沈河區盛京路25號
聯系電話:024-81336553;郵編:110011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假日除外)
姓名:黃曉光;職務:沈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工作分工:分管社會保障、工傷認定工作;辦公電話:024-22898802。
姓名:彭瓊;職務:沈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工作分工:分管局辦公室、工資調配工作;辦公電話:024-24851502。
姓名:付俊輝;職務:沈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工作分工:分管事業單位管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辦公電話:024-24852391。
沈陽市沈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
沈陽市沈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的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不含醫療保障,下同)。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區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區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援助、職業資格制度、高校畢業生就業等相關政策,建立完善面向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建立覆蓋全區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承擔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實施預防、調解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貫徹落實全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相關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法規。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執行事業單位退休政策;代區政府承辦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七)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貫徹落實勞動合同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負責企業幫扶工作。
(九)組織研究擬訂和協調落實全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法規,協調落實專項重點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層次人才庫,承擔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沈陽市沈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加強促進就業創業、持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激勵人才創新創造、保障農民工權益等職責。
沈陽市沈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調解仲裁管理科)。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文電、財務、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督辦、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和宣傳引導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 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 導并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相關協調工作;負責民辦職業培訓學習設立、變更、終止、延續的審批工作。
(二)事業單位管理科(人才工作辦公室)。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協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 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并指導、監督執行;負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人員聘用管理,承擔管理權限內事業人員的職務任免與升降、競爭上崗、回避、考核培訓、獎勵懲戒、辭職辭退、合同鑒證、臨時用工審批等工作;負責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日常管理工作;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組織研究擬訂和協調落實全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法規,協調落實專項重點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層次人才庫,承擔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工資調配科。執行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貼補貼、福利和離退休生活費等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編制并落實年度人員計劃和工資總額計劃;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時間、假期、工齡認定和死亡撫恤政策等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和崗位管理;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
(四)工傷管理科。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負責全區工傷認定等工傷工作,按權限承擔區本級工傷認定相關工作,按照上級部門相關工作辦法指導勞動能力鑒定工作;負責登記注冊機關為沈陽市沈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國有或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資格確認。
(五)社會保障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養老保險政策;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執行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措施,開展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資金需求測算,養老保險、養老保障待遇審批工作;負責區屬企業職工及戶籍在沈陽市沈河區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審批、工齡認定、養老保險待遇審批及退休人員待遇修改;負 責區屬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負責非民政企業盲殘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待遇審批;負責四無企業退休職工調整待遇、喪葬費審批發放;負責遺屬待遇認定;負責下鄉知青回城為招工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負責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補助金審批;負責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援助、職業資格制度、高校畢業生就業等相關政策,建立完善面向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等促進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用人單位制定、修改、完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章制度和與職工簽訂涉及勞動安全衛生、防止職業病危害等事項的專項集體合同;負責指導企業合法用工,對稅務登記地為沈陽市沈河區的企業進行勞動用工各案;負 責加強企業工資基金的宏觀管理,核發稅務登記地為沈陽市沈河區企業的《工資手冊》;負責落實區屬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負責落實沈陽市沈河區所屬企業集體合同各案審查制度;負 責企業薪酬調查,搞好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工作;負責廠辦大集體改革職工身份認定工作;負責對材料齊全、符合補鑒條件之一的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給予補鑒;負責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創建活動;負 責對符合條件企業裁員備案工作。
(六)農民工工作辦公室。負責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征繳和返還;調度、協調、督查全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受理涉及農民工工資欠薪案件的投訴舉報;負責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移交工作;負責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政府應急周轉金的使用和返還;承擔區農 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對外服務窗口及服務流程
1.工傷管理科: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負責全區工傷認定等工傷工作,按 權限承擔區本級工傷認定相關工作,按照上級部門相關工作辦法指導勞動能力鑒定工 作;負責登記注冊機關為沈陽市沈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國有或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資格確認。
辦公地址:沈河區政務服務中心(沈河區先農壇路13甲1)三樓。
辦公電話:22898862
工作流程:工傷認定流程:申請人(單位1個月內,個人1年內)攜帶材料,區人社局進行審核,材料不全需在延期時效內補充材料,材料齊全,人社局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
2.社會保障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養老保險政策;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執行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措施,開展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資金需求測算,養老保險 、養老保障待遇審批工作;負責區屬企業職工及戶籍在沈陽市沈河區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審批 、工齡認定、養老保險待遇審批及退休人員待遇修改;負 責區屬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負 責非民政企業盲殘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待遇審批;負責四無企業退休職工 調整待遇、喪葬費審批發放;負責遺屬待遇認定;負 責下鄉知青回城為招工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負 責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補助金審批;負責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援助 、職業資格制度 、高校畢業生就業等相關政策,建立完善面向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等促進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用人單位制定、修改 、完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章制度和與職工簽訂涉及勞動安全衛生、防止職業病危害等事項的專項集體合同;負責指導企業合法用工,對稅務登記地為沈陽市沈河區的企業進行勞動用工各案;負責加強企業工資基金的宏觀管理,核 發稅務登記地為沈陽市沈河區企業的《工資手冊》;負責落實區屬國有企業工 資決定機制;負責落實沈陽市沈河區所屬企業集體合同各案審查制度;負責企業薪酬調查,搞好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工作;負責廠辦大集體改革職工身份認定工作;負責對材料齊全、符合補鑒條件之一的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給予補鑒;負責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創建活動;負責對符合條件企業裁員備案工作。
姓名:胡剛
職務:社會保障科科長
辦公地址:沈河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大廳(沈河區南三經街25號)二樓。
辦公電話:22831058/81085966
工作流程:企業勞資人員提前購買退休證和退休審批表(二經街八緯路,原沈陽市勞動局或大北門勞動大廈,就近購買)繳納退休人員當月養老保險,待當月25號左右到養老保險“企業綜合”窗口打印個人賬戶確認單,由單位勞資人員攜帶:1、個人賬戶確認單;2、完整個人檔案;3、單位公章;4、退休審批表(一式四份)退休表當事人填“同意退休”并簽名。附退休人身份證復印件。